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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结算如何办理

外汇结算如何办理

 
一、汇款
汇款的定义
付款方通过银行将应付的款项汇给收款方,这种支付方式就叫做汇款方式。
 
汇款的种类
汇款可以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
(1)信汇 信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将信汇委托寄汇入银行,授权汇入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2)电汇 电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拍发电报或电传给汇入银行,授权汇入 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3)票汇 票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 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为解 付银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收款人持汇票到解付银行取得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汇款结算方式按照汇付货款与装运货物先后的不同,又可分 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
(1)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又称先结后出,是指出口商要求进口商将预付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通 过银行汇给出口商后,出口商才装运货物。预付货款主要是出口商顾虑进口商不 履行买卖合同不付或拖延支付货款。
(2)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又称先出后结,是出口商先发出货物,进口商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又可分为售定和寄售两种方式。
 
 汇款的业务流程
 
汇款方式的业务流转可以概括为:
(1)委托汇款人委托汇出银行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2)指示汇出银行指示汇入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3)支付汇入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 与其他外汇结算方式相比,
 
汇款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手续简便、费用少与其他外汇结算方式相比,汇款结算方式手续最为简便、费用也最少,只有 一笔数额不大的汇款手续费,因此在非贸易结算中广泛使用,在贸易结算中,在 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汇款结算方式也是最为理想的。
(2)风险较大 在贸易结算中,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和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汇款方式的风 险是比较大的。因为一旦款项预付出去或者货物发出,如果对方不履约发货或不 履约付款,那么就会面临银货两空的危险,所以在具体选用汇款结算方式时应当 十分慎重,应当对对方的信用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
 
二、托收
托收的定义
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外汇结算方式。
在托收结算方式中,一般有四个当事人:
(1)委托人,指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收取款项的客户,通常为 出口商或劳务供应商。
(2)托收银行,指接受委托入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商或劳务供应商所在地的银行。
(3)代收银行,指接受委托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商或劳务接受商所在地的银行。
(4)付款人,指向代收银行支付款项的客户,一般为进口商或劳务接受商。托收的种类 托收是外汇结算,特别是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得较多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按照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方式。
(1)光票托收,是指不附货运单据,只凭汇票付款的托收。附有非货运单 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的托收,也属于光票托收。光票托收一般多用于取出 口货款尾数,样品费、佣金、代垫款项、其他贸易从属费用和进口索赔款等等。
(2)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如提单、保险单等)一并交给托收银行办理的托收。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付款交单,指委托人在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付款人付 清货款后才能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
(2)承兑交单,是指委托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银行办理托收, 通过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 付款人即可凭此提取货物,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方履行付款义务。
 托收的业务流程 (1)委托。委托人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运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开出即 期或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送交托收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2)委托。托收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以及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的各项指示, 交给代收银行,委托其向付款人代为收款。
(3)提示。代收银行收到汇票及货运单据,向付款人作付款或承兑提示。
(4)付款。付款人向代收银行付清货款,代收银行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
(5)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汇给托收银行。
(6)结汇。托收银行收妥代收银行转来的款项后将款项付给委托人。
 
 托收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安全性较高 对于出口商来说,由于是付款或承兑交单,特别是付款交单,实现了银货当 面两讫,不会像货到付款那样冒“银货两空”的风险;而对于进口商来说,托收 结算远比预付货款要安全得多。
(2)手续稍复杂,费用相对较高 和汇款结算方式相比,托收结算手续相对较多,所需支付的手续费也相应地 稍高一些。
(2)对进口商有利 对于出口商而言,托收结算的风险虽然比汇款结算要小,但风险还是比较大 的。
 
三、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不或自己主 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者指定方进行付款,或者承兑和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者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 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通俗地讲,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一种 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的当事人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受益人等。
(1)开证申请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进口商。当交易双方 签订的交易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进口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向进口地银行申请开出符合合同规定的信用证。
(2)开证银行,是指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为进口 商所在地银行。开证银行应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木及时、正确地开立信用证。
(3)受益人,指信用证上明确指定并由其接受信用证,凭发票、提单等收 取货款的人,即出口商。
除此之外,信用证的当事人还包括:通知银行,指接受开证银行委托将信用 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商所在银行,只负责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 承担其他义务;
议付银行,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的跟单汇票的银行,可以信用 证上的开证行负责条款及有关指示将有关单据寄给开证银行, 向开证银行索回所 垫货款;
付款银行,是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的,一般为开证银行,也可以是开证银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信用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1)开证银行的名称,包括其全称以及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以 便联系。
(2)信用证的种类。如“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可撤销信用证”,“即期 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等。
(3)信用证金额和货币,信用证金额是开证银行付款责任的最高限额,一 般应用大小写记载。
(4)信用证的号码和日期。信用证上的日期为开证银行出具信用证的日期。(5)开证申请人,包括其全称和详细地址。
(6)受益人,包括其全称和地址。
(7)汇票和单据。如规定受益人凭汇票收款,则应规定应开立什么汇票, 如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 汇票的金额和付款银行等。
(8)对运输的要求,包括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以及是否 可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等。
(9)信用证的有效期(指银行承担付款的期限,如出口商交单时间超过该 期限, 银行有权解除自己的付款责任) 和到期地点 (是在什么国家和地区到期) 。
(10)保证条款,指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和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条款。
(11)其他特殊条件,由开证银行根据每一笔业务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规 定。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1)信用证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两种。
①  单信用证,是指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② 光票信用证,是指凭不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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