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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本商标

注册日本商标

1、日本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的成员国。
2、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日本都可以注册。
3、商标分类采用《商标国际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4、日本商标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人主体资格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将来计划使用商标的人。因此,在商标申请时,必须填写自己的业务范围。
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1、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2、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
3、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注册流程
一、形式审查: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
二、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情况进行审查。
三、公告:实质审查通过后,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同时刊登公告,有两个月的公告期,在此期间内,任何人都有权利对此商标提出异议。
 
四、核准注册:商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功,则该商标被核准注册》
 
五、注册日本商标所提供的资料:
商标名称(查询名称)
商标图样(10*10厘米) 
以个人申请.
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以企业申请商标,须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本商标:有效期十年.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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